檢送「約用法官助理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1份
主旨:檢送「約用法官助理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
計提敘俸級對照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5年9月21日部銓二字第11560065051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銓敘部參酌司法院秘書長115年9月2日秘台人二字第
1150022073號函之意見,認定約用法官助理與公務人員職
等相當之對照如附件對照表。日後採計曾任約用法官助理
年資提敘俸級案件,其職等相當之對照,依該表辦理。
三、另查銓敘部115年8月28日部銓二字第1156000487號函(本府
115年9月21日府人退一字第1153115604號函諒達),現職人
員具得採計提敘俸級條件者,得於115年11月30日以前申請
提敘,並溯自115年8月28日生效;逾限申請者,自申請之
日生效,務請轉知並協助同仁依限檢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