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以下簡稱代理教師)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1份
主旨: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以下簡稱代理教
師)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
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5年9月21日部銓二字第11560065052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代理教師係屬未列入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
級認定辦法第3條第1項之對照表,而報酬支給具有全國一
致性標準之人員,經銓敘部參酌教育部115年9月4日臺教授
國字第1150082784號函之意見,認定代理教師與公務人員
職等相當之對照如附件對照表。日後採計曾任代理教師年
資提敘俸級案件,其職等相當之對照,依該表辦理。
三、另查銓敘部115年8月28日部銓二字第1156000487號函(本府
115年9月21日府人退一字第1153115604號函諒達),現職人
員具得採計提敘俸級條件者,得於115年11月30日以前申請
提敘,並溯自115年8月28日生效;逾限申請者,自申請之
日生效,務請轉知並協助同仁依限檢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