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雲林縣政府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辦理。二、為建構本縣新住民子女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輔導之完善體系,聘任具備新住民語文教育經驗與服務熱忱之輔導員,辦理旨揭遴選作業。三、請本縣有意願參與輔導員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校長同意,備妥同意書、報名表、自傳、佐證資料,免備文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前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黃郁婷小姐收。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辦理。
二、為建構本縣新住民子女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輔導之完善體系,聘任具備新住民語文教育經驗與服務熱忱之輔導員,辦理旨揭遴選作業。
三、請本縣有意願參與輔導員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校長同意,備妥同意書、報名表、自傳、佐證資料,免備文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前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黃郁婷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