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大家功德會111年3月12日中華大家功德會字第1110000006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就讀於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及公私立國中之學生,曾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項目為主,(其他未能納入專項者,由評審委員會內討論)成績優良者。
三、補助金額:本計畫每位學生申請上限為新臺幣16萬元整。
四、若各校具推薦符合本計畫資格之學生,請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可至該會官網下載)、個人存摺封面影本、戶籍謄本、在學證明、相關證明文件(若具備,請檢附,為非必要資料),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申請資料寄至「臺中市南屯區新富五街425-1號】」。
五、本計畫聯絡人及電話:中華大家功德會專員蔡專員、王專員,04-2249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