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111年5月24日豐基字第 11107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家境清寒學生努力向學,提供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 金一學年新臺幣1萬5,000元以補助其就學相關費用。
三、助學對象資格及條件: (一)凡就讀於雲林縣高中職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 (二)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己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 申請。 (三)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12小時志工服務。 (四)設籍雲林縣但跨縣市就讀縣內未有科系之家境清寒者, 得特案申請。 (五)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 失。
四、申請時間:自111年9月1(星期四)日至9月30日(星期五) 止。 五、如有疑義,請洽聯絡人:張孝睿,聯絡電話:05-633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