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台西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4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貳、甄選科別及名額:
名額 科目 | 正取 | 備取 | 說明 |
理化1名 | 1 | 擇優 | 合理員額(依學校需求配課其它領域) 【聘期期間為113年8月1日(或實際聘任日)至114年7月31日】 |
備註 | 1.依據雲林縣政府府教學二字第1132434427號 2.合理員額缺、預估缺須縣府核定,如因故消失時,代理教師須無條件辦理離職手續,不得要求任何補助。 3.留職停薪或請假代理教師,如因代理原因消失或當事人提前復職時,代理教師須無條件辦理離職手續,不得要求任何補助。 4.依照學校需求配課與擔任行政、導師或專任。 |
參、簡章公告:
甄選簡章於113年 7月16日起至113年7月20日止,於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education.ylc.edu.tw/)及本校網站(https://tsjh.ylc.edu.tw/)公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並以A4紙張列印。
肆、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但大陸地區人民
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
第33條之情事者。
二、資格條件:
(一) | 第一次招考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二) | 第二次招考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2、修畢國中或中等學校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須具有該科職前教育證明書】 |
(三) | 第三次招考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修畢國中或中等學校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方式(逾時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
行下階段招考):
類別 | 第四次招考 |
報名日期時間 | 113年7月22日8:00-9:00 |
報名資格 | 符合基本條件外,尚須符合上述肆、二之(一)或(二)或(三)。 |
二、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雲林縣台西鄉中山路408號;電話:05-6981400轉219)
三、報名方式:以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為限(委託報名需自備委託書),不受
理通訊報名。
陸、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1份(詳填各欄並簽名蓋章,備最近3個月2吋半身照片1式2張,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二、繳驗有關證件:繳驗正本(驗後發還)另附影本1份,請依序裝訂成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加蓋報考人私章否則不予受理。
1、國民身分證、教師證書或資格證明書。
2、最高學歷及曾任教職等相關學經歷證件。
3、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正本、譯
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入出境日期紀錄證明文
件各乙份。
柒、甄選日期、地點及項目:
一、甄選日期:
類別 | 第四次招考 | 備註 |
甄選 日期 時間 | 113年7月22日 10:30開始 | (一)請於甄試開始前10分鐘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者以棄權論。 (二)各階段招聘教師錄取名額額滿後即停止次項教師甄選作業。 |
成績 公告 日期 | 113年7月22日 13:00前 | 於本校網站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
二、甄選地點:本校當日所排定之甄選教室。
三、甄選項目:
(一)口試(10分鐘):含基本學術素養、儀態、表達能力..等,佔總成績
百分之40。
(二)試教(10分鐘):自選試教單元,當場試教,佔總成績百分之60,如有兼上科目,需列入試教。